中国法院网讯 (任飞宇) 近日上午九点半,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执行组组长于睿的办公室电话铃声响起,刚一接起电话,就传来急促的男声:“你好,我找于法官,我的案子的被执行人终于出现了,请你们快来。”事不宜迟,于睿一边准备案件的执行材料,一边详细地了解被执行人的信息和其所在的精确地点,整顿完毕立刻带队出发,目的地邳州。
全程145公里、历经两个小时的奔波到达邳州市后,执行干警一刻不停歇,马上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顺利将被执行人拘传。
2017年,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李某购买饲料,截至2017年12月18日,共计结欠货款117740元,王某承诺在2017年12月18日前还清,并立下条据。后该款经李某多次催要未果,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本院判决,王某支付李某货款117740元。王某在判决书生效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某被拘传后,对执行干警的突然造访感到非常惊讶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了能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干警将王某就近带至碾镇法庭,一方面为了能方便借助当地法官的力量,共同做王某工作,尽快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在烈日酷暑中激化王某抗拒情绪。从碾镇法庭到邳州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一直轮流做王某思想工作,王某只答应支付15000元,剩余货款拒不支付。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只能将王某送至拘留所。在拘留所门前,执行干警再一次对被执行人王某明理释法,告知其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并一一解答了被执行人的疑问。此时王某逃避法律义务的内心防线开始崩塌,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王某和申请人李某达成还款协议,并当场履行50000元,案件和解结案。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钟,执行干警带着收获、伴着月色、踏上归程。
本次异地追踪,是法院“拒不申报财产、拒不搬迁腾空房产”执行专项行动的再次延伸出击。快速出击、虽远必执,让老赖无处遁形,法院将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持续发力,执行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