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佳节,这本应是个合家团聚的日子,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南大港法庭的执行干警和该院司法警察大队的法警却出现在南排河镇被执行人的家中,成功将躲避执行四年返乡过节的被执行人赵某拘传。
董某与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黄骅市法院南大港法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分期偿还货款55万余元。但约定期限过后,赵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董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赵某联系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赵某一直声称自己在外地,别说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甚至连面儿都没露过。执行干警通过不同渠道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赵某的行踪,但始终都没有线索,同时启动的网络查控、传统查控,也都没有发现赵某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除了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等外,执行干警穷尽措施,但案件执行依然没有进展,只能依法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虽然执行干警会定期对被执行人赵某的行踪和财产状况进行查询,但一直没有有效线索,赵某失踪藏匿抗拒执行达四年之久。
9月13日下午4点30分,南大港法庭庭长董宪军突然接到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赵某现已回家过节。机不可失,他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赵某的住所地,带上法律文书和工作证件,假期模式无缝切换到工作模式,甚至连工作制服也没来得及穿,生怕被执行人再次逃跑藏匿。考虑到中秋执行遇上被执行人家人团聚的特殊情况,为避免出现亲属阻拦妨碍执行等意外情况,执行干警在奔袭路上向司法警察大队请求警力支援,以确保案件执行效果。
当执行队伍到达时,被执行人赵某正与家人聚餐饮酒,在庭长董宪军指挥下,执行干警和法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布控,并又一次与赵某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但赵某依然抗拒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
回到法庭,董宪军和执行干警从中秋节家人团聚的习俗说起,讲事实,摆道理,耐心与其释法沟通,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但赵某仍然以没有偿付能力为由推脱抗拒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黄骅市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办完拘留手续,当干警们踏上回家的归程时,看看表,已是9月14日凌晨1点多,中秋已过,但天上的圆月仍然为他们闪耀出最皎洁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