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探索创新 深化协同发展
不断提升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成效
2019-09-13 14:05: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9月12日,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暨长江经济带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集中调研活动在青海西宁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参加调研座谈并讲话。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致辞。

  江必新总结了一年来人民法院落实《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成果,要求长江经济带各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推动建构公正高效权威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统一裁判尺度和裁判标准、破解环境鉴定技术难题、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修复质效、探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特殊规律、完善环境资源协作共享机制、共建环境资源多元共治大格局上再下功夫,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

  江必新强调,要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统一,因地因时因事制宜贯彻好“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正确处理创新审判方式和恪守审判权限、打击犯罪与依法惩戒、责任承担与生态修复、自身发展与协同发展、扎实工作与强化宣传的关系,切实提升长江经济带司法保护水平。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青海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长江经济带11家高级人民法院及青海高院共50余人参加调研活动。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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