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曲江:小事暴怒不冷静 冲动打人被判刑
2019-09-11 16:16:55
 

    中国法院网讯 (邹方筱 张玉琴)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但在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忍不了“小事”,为此惹来“大麻烦”。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朱某因推人倒地致人轻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10月10日14时30分许,朱某在其老卤店档口内,听到醉酒的吴某一直在店门外辱骂他。朱某驱赶无效,遂上前打了吴某两巴掌,并将其推倒在地。

  “吴某喝醉酒了,一直在我店门外辱骂我,非常影响我做生意。我好说歹说,他就是不肯离开,一气之下,我便动手了。没想到这一推……唉,都是冲动惹的祸。”朱某后悔地说。

      令朱某始料未及的是,他这一推,竟导致吴某右侧肱骨外科颈及大结节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一级。事发后,朱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与吴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9万元,并取得了他的谅解。

  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朱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朱某与被害人吴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他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朱某犯罪的事实及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生活中存在矛盾纠纷在所难免,遇到矛盾纠纷时要冷静,正确对待和处理,否则,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导致矛盾升级,产生严重后果,则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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