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 促进公正司法
天津高院为新一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2019-08-24 23:19:41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津)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为新一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处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座谈会。

  据了解,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天津高院近日专门出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对特约监督员的聘任、履职、保障等相关工作作出规定。这次聘任的35名特约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既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既有专家学者也有来自基层的群众代表。

  会议指出,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畅通渠道、搭好桥梁,主动征询意见建议,邀请监督员参与法院相关活动,为监督员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便利。要加强经常性联络,抓好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会议强调,特邀监督员要积极履职,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一线,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意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传播法治声音,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公信。

  活动期间,特约监督员参观了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天津法院陈列馆、科技法庭及执行指挥中心,特约监督员代表聂伦、才华、温娟、杨玉芙、杨威、张恩萍、左海聪在座谈会上发言。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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