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法院成功调解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9-08-20 22:48:49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2019年8月20日下午,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砖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庭庭长刘波担任该案的主审法官,刘波析理释法,倾情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赞同,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做出让步,被告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该案案结事了。“谢谢刘庭长,为俺两个老太婆操心受累,您真是俺老百姓的贴心人啊!”原、被告手捧民事调解书异口同声地说。

  原告房某与被告夏某分别居住于沙颍河两岸,两个素不相识的老妪却因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而对簿公堂“不打不相识”。2019年4月6日10时许,被告夏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在行驶到界首市城区某路段时与原告房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房某受伤。原告房某受伤后住院治疗3天,花去医疗费1446.68元。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夏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房某无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

  刘波接手此案后,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不厌其烦地给原、被告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针对当事人对事实无异议,但对赔偿标准发生分歧的情况,刘波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向被告阐述赔偿标准的依据,向原告阐述判决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通过一番说法拉理的耐心调解,终于打开了原、被告的心结,双方均做出让步,被告夏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房某2500元,并当场支付;原告房某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切实发挥了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刘波向笔者介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往往牵系到很多家庭、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很多,这就需要法官们既有坚持原则、维护法律公正的坚决,又有体恤他人、将心比心的仁心,作为基层法庭的人民法官,要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在法与理、法与情当中寻求最佳结合点,用足用好调解手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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