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古戏文里,妻子将丈夫称之为“冤家”,“冤家”也是缘份所至!两情相悦、生死伴随、这是较高的爱情境界!然而,“唇齿相依,常有磕碰”,夫妻朝夕相处既可生情、亦可生怨,夫妻间吵吵闹闹在所难免,切不可伤害到感情和爱情!面对当下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局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光武法庭坚持家事审判新理念,不用一纸判决定讼争,始终坚持通过调解化干戈为玉帛,使一桩桩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破镜重圆。2019年8月7日的“七夕节”,该庭主审法官深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所在村,倾情调解,缝合了一对夫妻亲情,又挽救了一个险些解体的家庭。
2012年春节期间,尚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5月1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的次年生育一男孩。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性格不合,互不相让,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日积月累,矛盾愈演愈烈,不可调和。妻子王某认为丈夫尚某已经不爱自己了,便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尚某离婚。案件受理后,光武法庭承办法官经接触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彼此并没有太大的矛盾,都是一些不足挂齿的“鸡毛蒜皮”小事情引其小摩擦,夫妻感情还未彻底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决定庭前调解此案。承办法官选择“七夕节”这个特殊日子深入双方当事人居住地进行了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向原、被告指出,婚姻生活中需要双方的包容和理解,整日吵闹、怒目相向,反目成仇,视婚姻如儿戏不可取。夫妻间应当相互体谅、相互尊重,互相包容才是。古话说:百年修来同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既然两人走在一起组成家庭就是缘分,双方都要为维系这个家庭作出努力和牺牲。经过不厌其烦的释法析理,打开了原、被告的心结,双方均表示不辜负法官的一片苦心,决心回去好好过日子。原告王某当场向承办法官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形同陌路的夫妻俩冰释前嫌、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