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欠货款不履行 法官双管齐下促案结
2019-08-18 21:56:5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杜鑫
2019年8月15日下午,在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随着申请执行人齐某在领款条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一起标的额为3.6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2019年8月4日,申请执行人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沈丘法院执行局张法官承办了该起案件,他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取得联系,讲明该案执行的根据和流程,并通知其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陈某某称自己在外地出差,承诺返回后到法院领取。在陈某某领取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时,张法官再次向其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督促其尽快履行。
不料,被执行人陈某某领取了执行法律文书后,便再也没了音讯。张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不是拒接就是说自己不在家,等回来再说。张法官考虑到陈某某做生意,少不了账务往来,遂按照法律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陈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有两个账户资金虽不多,但是进出频繁,立即进行了冻结。不久,陈某某主动打来了电话。
2019年8月14日,张法官趁机将被执行人陈某某约到法院,告知其将账户解冻可以,但是前提是执行款必须全部履行。后陈某某又故伎重演,称自己资金困难无力全部履行。“有能力拒不履行,可不是光冻结账号这么简单,你再抗拒执行,等待你的还有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钱也不多,你自己考虑吧!”听到张法官严厉的话语,陈某某顿时噤了声。当天下午,陈某某的家人将3.6万元执行款和执行费全部送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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