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建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2019-08-14 15:37: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宋江雄
7月1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区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徐某文等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追缴非法获利。
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份开始,被告人徐某文在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联富花园一带摆放赌博机供人赌博牟利。为维持赌博机的运营,徐某文通过给予徐某雄管理费和分成的方式,要求其带人帮忙看护摆放的赌博机,防止被他人砸毁。徐某雄便纠集被告人李某龙、罗某强、肖某明(另案处理)、及案发时均未满十六周岁的李某龙、夏某松、徐某等人帮助其看护赌博机,并提供车辆、租房居住、安排饮食、香烟及其他日常消费,形成以被告人徐某文、徐某雄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龙、罗某强及肖某明、李某龙、夏某松、徐某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集团为维护赌博机的非法运营,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文、徐某雄为维持赌场的非法运营,纠集被告人李某龙、罗某强等人帮其看护赌场,并发生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持械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徐某雄等两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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