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
2019-08-10 10:49: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勇 陈晓露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合作,整合法院和工会的工作优势,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合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共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通知》指出,要在全省推进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中、基层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在工会设立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同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和判后释法答疑工作。要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法院和工会年度轮值,共享相关数据,编发典型案例,指导基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通知》要求,要完善联动机制,深化委托调解,加强司法确认。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和同级工会组织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通过发布白皮书和司法建议等方式指导企业合法、规范用工。在对劳动争议案件正式立案前,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经当事人同意后,委派同级工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立案后委托同级工会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依法予以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组织保障。要加快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顾问、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将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指导目录,抓紧制定参与诉调对接工作的律师、调解员工作补助办法,确保“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尽快建成、有效运行。
《通知》指出,要在全省推进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中、基层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在工会设立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同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和判后释法答疑工作。要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法院和工会年度轮值,共享相关数据,编发典型案例,指导基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通知》要求,要完善联动机制,深化委托调解,加强司法确认。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和同级工会组织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通过发布白皮书和司法建议等方式指导企业合法、规范用工。在对劳动争议案件正式立案前,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经当事人同意后,委派同级工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立案后委托同级工会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依法予以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组织保障。要加快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顾问、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将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指导目录,抓紧制定参与诉调对接工作的律师、调解员工作补助办法,确保“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尽快建成、有效运行。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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