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三调联动机制解群众燃眉之急
2019-08-09 09:14: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伦波 李果
“曹法官,感谢您为我们争取来了11万元救命钱!”近日,躺在病床上的王某特意打来电话道谢。
这是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点利用永兴县道路交通事故三调联动机制办理的一起诉前调解案件。6月6日,永兴县湘阴渡发生了一起小轿车与摩托车两车侧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乘车人王某(李某妻子)身受重伤。经交通事故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李某、轿车驾驶人廖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截至7月9日,抢救李某和治疗重伤的王某共花费30多万元。无奈之下,王某的儿子小李来到永兴法院交通审判点办公室寻求帮助。
为了进一步拓宽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渠道,永兴县积极探索新时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机制,由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在交警大队联合办公,快速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构建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经过了解,交通事故方的廖某购买了交强险和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案件承办法官当即通过电话联系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永兴分公司,经过沟通协调。经过努力,保险公司付4万元赔偿款后,答应再为王某垫付7万元医疗费用。据悉,近3年来,永兴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案件835起,调解成功827起,调解成功率达99%。
这是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点利用永兴县道路交通事故三调联动机制办理的一起诉前调解案件。6月6日,永兴县湘阴渡发生了一起小轿车与摩托车两车侧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乘车人王某(李某妻子)身受重伤。经交通事故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李某、轿车驾驶人廖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截至7月9日,抢救李某和治疗重伤的王某共花费30多万元。无奈之下,王某的儿子小李来到永兴法院交通审判点办公室寻求帮助。
为了进一步拓宽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渠道,永兴县积极探索新时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机制,由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在交警大队联合办公,快速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构建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经过了解,交通事故方的廖某购买了交强险和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案件承办法官当即通过电话联系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永兴分公司,经过沟通协调。经过努力,保险公司付4万元赔偿款后,答应再为王某垫付7万元医疗费用。据悉,近3年来,永兴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案件835起,调解成功827起,调解成功率达99%。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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