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头蛇”在新农村建设中强迫交易领刑半年
2019-08-07 14:20:19
中国法院网讯 (陈勇 邹芒英) 一村民为了谋取利益,采用农用车堵路、到现场拦车及言语威胁等手段,阻碍其村小组新农村建设项目,强迫他人高价与其交易。近日,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此案,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江西省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安义县长均乡某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由袁某某负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张某多次采取用农用车堵路等方式到工地阻工,让袁某某高价雇请其挖机施工,致袁某某支付其挖机费用共计人民币6040元。另外,还强迫袁某某按其要求修建主道护坡。
2017年9月,张某获悉永修县某村村民张某水拖运砂石到长均乡某村新农村建设工地,采取到现场拦车、言语威胁张某水及用农用车堵路等方式,强迫袁某某购买其拖运的砂石。2017年9月14日至10月9日期间,张某拖运了共计人民币27200元砂石到袁某某负责施工的新农村建设工地上。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19年1月30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同年4月26日和7月17日,其家属代其上交了违法所得人民币35740元和缴纳了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强迫交易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上交了全部违法所得,并缴纳了罚金,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综上,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江西省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安义县长均乡某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由袁某某负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张某多次采取用农用车堵路等方式到工地阻工,让袁某某高价雇请其挖机施工,致袁某某支付其挖机费用共计人民币6040元。另外,还强迫袁某某按其要求修建主道护坡。
2017年9月,张某获悉永修县某村村民张某水拖运砂石到长均乡某村新农村建设工地,采取到现场拦车、言语威胁张某水及用农用车堵路等方式,强迫袁某某购买其拖运的砂石。2017年9月14日至10月9日期间,张某拖运了共计人民币27200元砂石到袁某某负责施工的新农村建设工地上。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19年1月30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同年4月26日和7月17日,其家属代其上交了违法所得人民币35740元和缴纳了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强迫交易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上交了全部违法所得,并缴纳了罚金,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综上,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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