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推送执行案件信息 巧结陈年旧案
2019-07-25 10:22:0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小斌
  “村里的干部找上门督促我,都是认识的人,搞得我都有点抬不起头。”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用执行工作“三推送”机制,借助乡镇、街办以及村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管理职能,顺利执结一起陈年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2年5月,南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就邓某与万某、杨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万某、杨某一次性退还邓某彩礼金15000元。判决生效后,万某、杨某一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同年9月,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1月,邓某向法院申请“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和该案财产查控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在继续调查、惩戒的同时,积极寻求社会化协同力量,借助执行工作“三推送”机制,将执行案件信息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进行推送。

  此后不久,被执行人万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执行人邓某进行调解,并主动向法院缴纳执行款19000元。据此,该起“陈年案”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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