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撞伤他人拒赔偿 法官努力促和解
2019-07-25 10:14:4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聂涛
2019年7月24日,经过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情调解,促使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了和解,该起案件圆满执结。
2019年1月7日上午9时许,被告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行驶至该市新马集镇某路段时,将原告刘某撞伤。事故发生后,经当地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伤残等级经鉴定为十级,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3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予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王某执行该案,但王某总是以家庭困难为由不予支付赔偿款。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见其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赔偿,如果强制执行势必加剧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执行法官遂决定采取调解方式执行该案。
2019年7月24日上午,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进行耐心调解。执行法官情法并用、春风化雨、耐心开导,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于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当日支付申请执行人刘某赔偿款8万元,余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清。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9年1月7日上午9时许,被告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行驶至该市新马集镇某路段时,将原告刘某撞伤。事故发生后,经当地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伤残等级经鉴定为十级,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3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予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王某执行该案,但王某总是以家庭困难为由不予支付赔偿款。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见其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赔偿,如果强制执行势必加剧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执行法官遂决定采取调解方式执行该案。
2019年7月24日上午,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进行耐心调解。执行法官情法并用、春风化雨、耐心开导,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于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当日支付申请执行人刘某赔偿款8万元,余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清。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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