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召:拒不支付赡养费 拘留劝诫悔青肠
2019-07-23 10:03:5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马骏 范海涛
  7月22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也规定子女应赡养父母,于情于理,赡养老人都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却有人与兄弟姊妹互相攀比,拒不赡养父母。

  俗话说,养儿防老。张某夫妇辛辛苦苦为三个儿子工作了一辈子,到年老时没有了劳动能力。大儿子残疾了,没有赡养能力;由小儿子养着张某夫妇,二儿子却不管不问。一气之下,张某夫妇一纸诉状将二儿子诉至南召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老二张某达每月给父母550元赡养费,一次性支付一季度的165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达却迟迟不予履行。

  案件进入到了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张某达又摆起了在法庭审判时的说辞:“分家时,家里有个农机,还有几棵树,爸妈让俺俩平分,老三卖了5000块,自己拿着没给我,想要我付赡养费,先要让老三给我2500。”执行法官杨雪营多次对其释法说理:“你说的2500元和这个案件没有关系,你可以另行起诉,但这不是你支付父母抚养费的前提。”

  被执行人张某达就是想不通,就是不履行赡养费。南召法院决定对张某达实施司法拘留,并处罚金500元。张某达还是不打算履行,到了拘留所后,其发现别人都是因为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更大的事才被拘留的,顿时感觉很尴尬。当其被别人问起来为什么被拘留的时,张某达更是羞愧难当。见此情况,杨雪营趁机又劝诫张某达:“拘留你不是目的,只是督促你履行义务的方式,如果拘留完了,你仍然不支付赡养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影响你的孩子在参军时和考公务员时的政审。在农村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就是为了改变孩子的命运,现在因为你不履行父母的赡养费却有可能会改变你孩子的命运,你觉得哪个划算?”说到这里,张某达幡然悔悟。后其将拖欠的1650元赡养费履行,并且提前支付了下个季度的赡养费。因其悔改态度较好,南召法院对其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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