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干好“居委会大妈的活”
2019-07-18 10:42: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叙述:许海洋 整理:邹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自1995年2月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分别在2001年、2017年经过两次修改。2019年4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法官法。新修订的法官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法官法,对法官的权利义务、遴选、任免、管理、考核奖励以及职业保障等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完善。

  作为年轻的法官助理,感觉此次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再次修订法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充分吸收了司法体制改革实践的经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赋予法官司法权力和加强保障的同时,强化了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法官队伍建设。

  还记得刚到法庭工作时,周末回家眉飞色舞地给爸爸妈妈讲自己在庭前会议上如何成功地调解了离婚案子时,老妈突然不屑地说:“你干的活不就是居委会大妈的活吗?”一盆净水浇下来,无力反驳,之前的兴奋劲儿也都烟消云散了。

  可是后来处理的一起案件,让我意识到法官助理的工作没有那么简单。也是一个离婚案件,夫妻二人为了争取独生子的抚养权闹的不可开交。无奈之下只好让孩子出庭表达自己的意愿。可是十四岁的男孩来到法庭上,向左看看自己的父亲,再向右看看自己的母亲,足足十分钟,一句话、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默默地摸眼流泪,让人跟着心酸流泪。

  已身为人父的主审法官再也看不下去了,让孩子到法庭外休息。又开始做当事人的工作,不单单是以法官的身份跟当事人交流,更是以家长对家长的角色在交流。将心比心,最终让当事人放下了成见,妥善处理了孩子的抚养问题。

  之前上学,学的法律都是书本上的条文,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办理离婚案件,并不是单纯把当事人的婚离开就好了,更重要的处理好孩子的问题。在个案中可能就是抚养权的问题,但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在当事人不能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时,需要我们用有温度的法律来帮助他们解决。这不单单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突然之间觉得“居委会大妈的活”也不是那么好干的。

  这次法官法的修订,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制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上升为法律。解决一线办案法官职级低、待遇差、职业尊荣感不强问题,此次法官法还规定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是公务员,但是法官等级和行政职级脱钩,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并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晋升制度。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大大增强了我们年轻法官助理们对审判事业坚守初心的信心和勇气。

  不管爸妈怎么看,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我坚信自己能干好会干好这份“居委会大妈的活”。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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