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缓兵之计被揭穿 法官执行结一案件
2019-07-14 16:43:0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荣坤
近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案件。
陶某与赵某系同学,二人自由恋爱后办理了结婚手续。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常常发生争吵,致使双方产生矛盾。后陶某于2016年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陶某于2017年再次到法院起诉和赵某离婚,法院判决准予陶某与赵某离婚,双方婚生女由陶某负责抚养;由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96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赵某未支付抚养费,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每次通知被执行人赵某到执行局履行抚养费义务,赵某都以“很好的态度”跟执行员定计划、表决心。其表示保证在短时间之内把钱凑够交到法院,但是其却从未按照计划履行。
在被执行人赵某第三次向执行员表决心时,执行员推断这次又是赵某的“缓兵之计”,于是态度坚定地告知赵某,如其不在当天把所有案款全数缴纳,法院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赵某眼见不能再以“好态度”来“蒙混过关”了,遂把应支付的抚养费一分不差地交到法院,最终得以避免了被司法拘留。
作为一名被执行人,其唯一的出路就是积极、主动并且实际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企图躲避执行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陶某与赵某系同学,二人自由恋爱后办理了结婚手续。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常常发生争吵,致使双方产生矛盾。后陶某于2016年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陶某于2017年再次到法院起诉和赵某离婚,法院判决准予陶某与赵某离婚,双方婚生女由陶某负责抚养;由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96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赵某未支付抚养费,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每次通知被执行人赵某到执行局履行抚养费义务,赵某都以“很好的态度”跟执行员定计划、表决心。其表示保证在短时间之内把钱凑够交到法院,但是其却从未按照计划履行。
在被执行人赵某第三次向执行员表决心时,执行员推断这次又是赵某的“缓兵之计”,于是态度坚定地告知赵某,如其不在当天把所有案款全数缴纳,法院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赵某眼见不能再以“好态度”来“蒙混过关”了,遂把应支付的抚养费一分不差地交到法院,最终得以避免了被司法拘留。
作为一名被执行人,其唯一的出路就是积极、主动并且实际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企图躲避执行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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