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昌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收获丰
2019-07-13 15:59:2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凯龄
  7月4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福建省三级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为配合此次行动,顺昌县人民法院通过集中拘留一批被执行人、集中发放一批案款及司法救助金等行动,兑现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力”。

  行动当天上午9点,顺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甘代兴向执行组下达行动指令。行动中,该院在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向7名工人发放了被拖欠的工资款5万余元,并对5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20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随后,执行干警来到了顺昌县天天花园小区,现场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因被执行人庄某腾、徐某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县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依法公开拍卖了两名被执行人在顺昌天天花园的房产,面积为141平方米。该房产被竞买后,被执行人有抵触情绪,逾期仍占用房屋。在执行法官及多方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清空腾退该房,买受人得以顺利交接了房产。

  交付房产后,执行干警驱车抵达顺昌县岚下乡,利用村民中午在家的规律入户执行办案,希望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黄某明与申请执行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而2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则被拘传到法院,法官再次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由于被执行人陈某平、刘某斌仍拒绝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另外,对城关一名被执行人廖某星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此次执行行动共出警18人,警车3辆;司法拘留3人,和解结案1件;交付房产1套,集中兑现工人工资7人5万余元,司法救助5人共20万元。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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