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9-07-30 15:42:5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梦雅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1月8日,张某与吴某共同向朱某借款10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份。2018年5月,张某与吴某两人支付给朱某利息至2018年1月7日,并再次出具了借条。下余借款本金及2018年1月7日以后的利息,经朱某多次催要,张某与吴某均未归还,后朱某将张某与吴某诉至召陵区法院。经法院公开审理,判决张某与吴某偿还朱某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与吴某迟迟不肯履行偿还义务。2019年3月,朱某向召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尽管法院先后向张某与吴某下达了一系列法律文书,催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可张某与吴某总是以各种借口为由不予履行,后来竟干脆与法院玩起了“藏猫猫”。法院依法将张某和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了他们的高消费,并对张某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查封。

  迫于压力,张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朱某进行沟通,通过协商,将欠款50000元交给了朱某。随后一段时间,张某与朱某私下协商,并制定了还款计划,剩余的50000元本金,由张某每个月偿还6000元。

  近日,申请执行人朱某撤回了执行申请。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