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拒执人异地办公司 法官拆招促案结
2019-07-12 16:48:0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汉武
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关门停业,其拖欠的货款也拒不偿还,而该公司老板也“跑了路”,到外地重新开张办起了新公司。该公司老板自以为从此逃之夭夭,不料最终还是被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找上了门,乖乖履行了法律义务。
张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拖欠30余万元货款一直拒不偿还,并玩起了“失踪”。
执行立案后,申请执行人急得团团转,被执行人张某却玩起躲债招数。其手机停机,并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其公司停产,且人去楼空。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李政伟经过财产查控,也未找到任何有价值的可供执行财产,遂将张某及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但张某依然未有任何反应。
“我知道这件案子肯定很棘手,类似的企业有不少,表面看起来濒临破产,实际上已带着人马出走外地改头换面,准备东山再起。”李政伟如是说。
果不其然,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及多方调查,充分证实了被执行人张某已将公司的机器设备搬到新的地方重新经营,现已正常开门营业,应该具有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李政伟根据已掌握的有关信息,主动出击,终于找到了张某的新公司,并以商谈生意为由进入该公司,成功找到张某,促其履行。但张某以公司刚开业、资金困难为由,试图拖延执行,李政伟对其进行释法教育,讲明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李政伟明确告知:“借钱不还,法律不容。你欠下债务,仍不管不顾地逃避执行,中断联络,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处于人性化考虑,给你一次改正机会,你若拒不履行,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后被执行人张某考虑到案件一但移送至公安部门,自己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于是便立即改口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当场写出还款保证。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偿还了欠款7万元,并就下余欠款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案件成功执结。
张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拖欠30余万元货款一直拒不偿还,并玩起了“失踪”。
执行立案后,申请执行人急得团团转,被执行人张某却玩起躲债招数。其手机停机,并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其公司停产,且人去楼空。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李政伟经过财产查控,也未找到任何有价值的可供执行财产,遂将张某及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但张某依然未有任何反应。
“我知道这件案子肯定很棘手,类似的企业有不少,表面看起来濒临破产,实际上已带着人马出走外地改头换面,准备东山再起。”李政伟如是说。
果不其然,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及多方调查,充分证实了被执行人张某已将公司的机器设备搬到新的地方重新经营,现已正常开门营业,应该具有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李政伟根据已掌握的有关信息,主动出击,终于找到了张某的新公司,并以商谈生意为由进入该公司,成功找到张某,促其履行。但张某以公司刚开业、资金困难为由,试图拖延执行,李政伟对其进行释法教育,讲明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李政伟明确告知:“借钱不还,法律不容。你欠下债务,仍不管不顾地逃避执行,中断联络,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处于人性化考虑,给你一次改正机会,你若拒不履行,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后被执行人张某考虑到案件一但移送至公安部门,自己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于是便立即改口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当场写出还款保证。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偿还了欠款7万元,并就下余欠款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案件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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