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耗时14天 执结侵占公共空间案
2019-07-11 15:51:2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响
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通过周密部署,顺利执结了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与宋某明之间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宋某明无权占有的8亩土地返还给了村集体。该案从申请立案到执行完毕,耗时仅14天。
事件回顾
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与宋某明签订一份村部土地使用合同。2012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后,宋某明仍一直占有并使用村部的土地和房屋、场地等,且未交纳租金,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与宋某明多次协商未果,因而成诉。
2018年12月25日,泗洪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除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与宋某明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宋某明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租赁的村部8亩土地上的变压器等物品拆除并搬离,将上述土地返还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后宋某明不服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决而提起上诉,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19年6月3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宋某明未能按期履行义务,2019年6月24日,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涉案标的物上张贴了限期搬迁公告,但被执行人宋某明仍未主动拆除并搬离。
泗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组织精干执行力量,经过前期现场勘查、充分研讨,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
2019年7月8日上午,泗洪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7人,执行警用车辆3辆,“无人机”1架,历经3个多小时,依法顺利将涉案土地上的变压器等物品予以拆除、搬离,并将该8亩土地交付给了村委会。
此次执行活动也给当地现场围观的200多名群众上了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公共空间,全民共有,理应公众共享,一分一厘也不能侵占。泗洪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从快从严,妥善处理好每一起侵害公共空间案件,推动该县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事件回顾
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与宋某明签订一份村部土地使用合同。2012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后,宋某明仍一直占有并使用村部的土地和房屋、场地等,且未交纳租金,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与宋某明多次协商未果,因而成诉。
2018年12月25日,泗洪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除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与宋某明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宋某明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租赁的村部8亩土地上的变压器等物品拆除并搬离,将上述土地返还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后宋某明不服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决而提起上诉,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19年6月3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宋某明未能按期履行义务,2019年6月24日,泗洪县四河乡某村村民委员会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涉案标的物上张贴了限期搬迁公告,但被执行人宋某明仍未主动拆除并搬离。
泗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组织精干执行力量,经过前期现场勘查、充分研讨,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
2019年7月8日上午,泗洪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7人,执行警用车辆3辆,“无人机”1架,历经3个多小时,依法顺利将涉案土地上的变压器等物品予以拆除、搬离,并将该8亩土地交付给了村委会。
此次执行活动也给当地现场围观的200多名群众上了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公共空间,全民共有,理应公众共享,一分一厘也不能侵占。泗洪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从快从严,妥善处理好每一起侵害公共空间案件,推动该县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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