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巧用执行措施 执结行政处罚案
2019-07-10 16:46:4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龙 张沛烨
  “谢谢王法官,你们法院真是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的好单位。”2019年7月8日,河南省灵宝市盐业执法监督局的代理人苏某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领取了8800元的行政处罚款,并对王法官说道。

  2018年5月31日,刘某因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被该市盐政执法人员下达了罚款8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刘某一直未缴纳罚款,也没有申请复议。

  2019年3月15日,灵宝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对该盐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

  2019年6月14日,执行干警在了解到该案件的基本情况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依然迟迟不缴纳罚款。因其认为法院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便心安理得地当起了“老赖”。但其不知道的是,这仅仅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执行干警及时通过查控系统,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足额的银行存款,便在第一时间对其账户进行了冻结扣划,申请人很快便领到了执行款支票,案件圆满执结。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完成的“最后一公里”。法院的强制执行让对行政处罚置之不理的“老赖”们再也无处遁形,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及震慑力。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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