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法官倾力执行 43名工人领案款
2019-07-10 16:38:0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焦东亚
“本以为这笔工资款没希望了,真没想到法官经过不懈努力地辛苦执行,最终让我们拿到了辛苦钱。”2019年7月9日上午,在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从执行法官王歌手中接过工资款的43名工人异口同声地说。
2014年,界首市陶庙镇43名留守农民在某服饰公司经营的服装加工厂从事服装加工工作,工资实行按件计酬、多劳多得。同年9月至12月,由于该服饰公司资金紧张,原告上述4个月的劳动报酬没有按时发放,公司出具欠条,承诺在2015年分期发放。经原告多次讨要,该服饰公司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经查,该服饰公司变更设立为纺织公司,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为王某,43名原告遂将该纺织公司及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纺织公司偿还所欠43名原告工资款15万余元,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王歌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信息。通过网络查询、实地走访,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到纺织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进入困难期,停滞不前。
但王歌没有对案件放弃,他一直不泄气,不计次数地寻找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做其法律解释工作。最终,王某迫于法律威慑,分三期全部履行了拖欠的工资款,案件圆满执结。
2014年,界首市陶庙镇43名留守农民在某服饰公司经营的服装加工厂从事服装加工工作,工资实行按件计酬、多劳多得。同年9月至12月,由于该服饰公司资金紧张,原告上述4个月的劳动报酬没有按时发放,公司出具欠条,承诺在2015年分期发放。经原告多次讨要,该服饰公司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经查,该服饰公司变更设立为纺织公司,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为王某,43名原告遂将该纺织公司及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纺织公司偿还所欠43名原告工资款15万余元,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王歌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信息。通过网络查询、实地走访,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到纺织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进入困难期,停滞不前。
但王歌没有对案件放弃,他一直不泄气,不计次数地寻找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做其法律解释工作。最终,王某迫于法律威慑,分三期全部履行了拖欠的工资款,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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