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塔吊 腾出工地
——内蒙古乌市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
2019-06-28 15:51:46 | 来源: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 作者:靳媛媛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对塔吊等物品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建筑安装公司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经两级法院两次判决,判定某建筑安装公司将其所有的塔吊四组、升降机四组、搅拌机一个、钢筋棚一座、上料机两个、部分脚手杆等物品腾出申请人工地。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始终盘踞强占迟迟不腾出工地,故申请人向乌兰浩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了解到,因被执行人长期占据工地拒不腾出,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正常工作秩序,损失每日递增,且双方矛盾较为激烈。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遭其拒签,且拒不履行主动拆除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多次奔赴工地现场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告知其妨碍执行行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说服其主动配合拆除工作。考虑到天气因素影响(超过6级风塔吊和架体上禁止作业)及确保拆除作业人员安全,为其预留出充分时间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依法公告拆除令,责令被执行人腾出工地,限期排除妨碍,逾期乌兰浩特市法院将强制执行。

  面对法院强制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最终放弃了阻碍执行的念头,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自动履行拆除义务。在执行人员和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见证下,被执行人组织拆除专业人员有序作业,塔吊等涉案物品被顺利拆除,一件件组成部件被清点登记后装入货车驶离工地,该起排除妨碍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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