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诚信才是一个爸爸的担当
浙江宁波:为逃女儿抚养费竟然去跳阳台
2019-06-27 15:02:35 | 来源:浙江执行微信公众号
  6月21日凌晨4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的天才蒙蒙亮,而奉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早已是灯火通明,院内警灯闪烁,36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凌晨4点15分,“请大家依法强制执行,做到文明规范!出发!”,在执行指挥中心,奉化法院执行局局长裘盛昌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兵分四路,分别前往裘村、溪口、尚田、城区等地执行任务,执行局负责人在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连线,协调指挥。

  凌晨4点30分,执行干警来到城区北街村被执行人蒋某某家中,敲门进入后,其家属谎称蒋某某不在家中。执行干警当即进行搜查,最终在房间里发现了躲在被窝里的蒋某某,并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

  凌晨4点50分,在尚田镇开城西街,被执行人董某躲在屋里拒不开门,执行干警果断强行开锁进入房间,发现董某已跑到二楼阳台,正打算开溜。

  说起这个被执行人,不得不说他真是个“没责任父亲”,他与法院的故事是从2016年开始的。2016年4月,董某与卢某在奉化法院主持调解下离婚,按照协议女儿归父亲董某抚养,母亲卢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万元。协议达成后,董某却经常外出,无法好好照顾女儿。2017年7月,卢某考虑到女儿成长需要,将女儿接到自己住处照顾。自2017年7月起,卢某一直照顾着女儿的学习生活,而董某每周仅支付100元的生活费,且拒不归还卢某先前支付的抚养费。

  2018年12月,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同时返还自己先前已支付的抚养费2.88万元。

  2019年3月,奉化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卢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求,并判令董某返还抚养费2.88万元,支付2018年9月31日前的抚养费5646元并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2019年5月,法院向被执行人董某寄送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但董某一直不肯履行。承办法官致电董某,董某表示希望给予15天协商期,但15日到期后,董某仍不履行义务,甚至在承办法官致电时,其通过拒不接听电话、编造不是本人等方式规避执行。

  当天,执行法官在阳台将董某抓获,在带到法院后,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处罚。

  想躲避执行,躲被窝、跳阳台是没有出路的,大家还是尽早打消躲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的念头,诚信守法、主动履行才是上上之选!据统计,当天凌晨的专项执行行动,共查获被执行人7名,其中4人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酌情从轻处以罚款,其余均被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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