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罚没同步 公检法协同 审执部门联动
北京法院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不手软
2019-06-17 16:40:0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小军 郭海丽
陈海涛等14人涉黑案已于近日生效,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房产、存款、土地、股权、债权等为主线,对涉案财产进行分类梳理,逐一登记,逐项核对,列出明细,共发现涉案财产总价值千余万元,彻底摧毁了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危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有一定的财力物力做支撑。为此,北京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把“打财断血”和深挖彻查有机结合,注重“打蛇打七寸”,坚决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0件,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人民币1亿余元。
北京市三级法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在明确黑恶势力认定标准、证据标准的基础上,依法打好追缴、没收、财产刑等刑事手段“组合拳”。北京顺义区雷某某等人盗采涉恶团伙,对矿产资源滥开滥采,涉案三处砂坑被盗采的矿产资源价值达2000余万元,给环境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修复成本高、代价大。北京顺义区法院判处刑罚的同时,依法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判处被告人罚金共计760万元,判处雷某某的罚金300万元执行到位,彻底切断了黑恶势力经济来源,有效防止其“死灰复燃”。
“打财断血”,要加大公检法三部门的协同作战。一方面,北京法院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全面摸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法院在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及时审查前期对涉案财产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已采取措施的,注重及时续冻续封;未采取措施的,及时协调公安机关或自行依职权采取相关措施。尤其是针对部分被执行人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所得及等值财产的查扣力度。在雷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等一案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对扣押的被告人十余辆大车进行查封,并作为财产线索移送执行局。北京平谷区法院在审理王某某非法采矿、寻衅滋事一案中,及时将被告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股权进行查封冻结,防止其提前转移财产,确保财产判项顺利执行,同时依法没收用于非法采矿的犯罪工具钩机。
另一方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北京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环节的制约和引导作用,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提高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整体水平。在陈海涛涉黑案中,北京二中院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就涉案财产依法补证50余项,为法院妥善处置涉案财产打下坚实基础。
“打财断血”,最终要体现在执行到位上。北京法院坚持审执“一盘棋”理念,汇聚“打财断血”合力。审判部门全面调查涉黑恶组织财产状况,在宣判前与执行部门会商涉案财产处置方式方法,特别是针对股权、土地租赁权等疑难复杂财产权利的处置方式提前研判,确保涉案财产顺利执行。执行部门创新执行方法,因案施策,加大等值财产执行力度,狠执大案及首犯,确保财产刑判项落到实处。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危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有一定的财力物力做支撑。为此,北京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把“打财断血”和深挖彻查有机结合,注重“打蛇打七寸”,坚决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0件,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人民币1亿余元。
北京市三级法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在明确黑恶势力认定标准、证据标准的基础上,依法打好追缴、没收、财产刑等刑事手段“组合拳”。北京顺义区雷某某等人盗采涉恶团伙,对矿产资源滥开滥采,涉案三处砂坑被盗采的矿产资源价值达2000余万元,给环境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修复成本高、代价大。北京顺义区法院判处刑罚的同时,依法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判处被告人罚金共计760万元,判处雷某某的罚金300万元执行到位,彻底切断了黑恶势力经济来源,有效防止其“死灰复燃”。
“打财断血”,要加大公检法三部门的协同作战。一方面,北京法院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全面摸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法院在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及时审查前期对涉案财产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已采取措施的,注重及时续冻续封;未采取措施的,及时协调公安机关或自行依职权采取相关措施。尤其是针对部分被执行人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所得及等值财产的查扣力度。在雷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等一案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对扣押的被告人十余辆大车进行查封,并作为财产线索移送执行局。北京平谷区法院在审理王某某非法采矿、寻衅滋事一案中,及时将被告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股权进行查封冻结,防止其提前转移财产,确保财产判项顺利执行,同时依法没收用于非法采矿的犯罪工具钩机。
另一方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北京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环节的制约和引导作用,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提高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整体水平。在陈海涛涉黑案中,北京二中院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就涉案财产依法补证50余项,为法院妥善处置涉案财产打下坚实基础。
“打财断血”,最终要体现在执行到位上。北京法院坚持审执“一盘棋”理念,汇聚“打财断血”合力。审判部门全面调查涉黑恶组织财产状况,在宣判前与执行部门会商涉案财产处置方式方法,特别是针对股权、土地租赁权等疑难复杂财产权利的处置方式提前研判,确保涉案财产顺利执行。执行部门创新执行方法,因案施策,加大等值财产执行力度,狠执大案及首犯,确保财产刑判项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杨智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