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县:执行新利器 “悬赏”立新功
2019-06-17 16:32:38 | 来源:冠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执行新利器,“悬赏”立新功。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追偿垫付款纠纷案件,对被执行人许某采取悬赏执行措施,许某父母随后主动联系法院执行人员,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许某将运输车辆挂靠在聊城某物流公司处经营,该公司分三次为许某垫付28000元,后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法判决许某给付聊城某物流公司垫付款本金28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许某拒不履行义务,聊城某物流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经网上、线下查询,发现许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后到许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许某长期外出打工不在家,许某父母也表示没有能力替其偿还,致使该案件一度无所进展。‍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人申请,冠县法院决定对许某采取悬赏执行措施。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许某家门口、村委会、学校以及主要街道张贴了悬赏公告,没过几天,许某及其家人迫于强大精神和舆论压力,多方筹措资金,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6月6日,被执行人许某的父亲来到冠县法院,将28000元现金当场交给申请人。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对于悬赏执行措施的实施,社会反响很大、关注度很高,起到了震慑失信行为的作用,营造出‘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冠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昆仑深有感触地说。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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