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县法院一次冻结促成三案执行
2019-06-17 16:23:0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徐巧
“终于拿到钱,也把欠别人的钱给还上了,不欠债的感觉真好!”近日,收到执行款的何某同时将自己的两起案件履行完毕,走出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的他如释重负。
据悉,2013年,余某向何某借款17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经何某多次催讨,余某偿还2万元后,再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建宁法院判决,余某及其妻子偿还何某借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余某及其妻子仍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根据何某申请保全余某名下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房产一处,并冻结余某妻子账户存款6万元。
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余某立即联系法官,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某一次性偿还10万元,剩余的5万元于12月份履行完毕。
同时,申请人何某恰是该院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标的额共计8万元。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8万元发还其他申请人,三起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2013年,余某向何某借款17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经何某多次催讨,余某偿还2万元后,再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建宁法院判决,余某及其妻子偿还何某借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余某及其妻子仍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根据何某申请保全余某名下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房产一处,并冻结余某妻子账户存款6万元。
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余某立即联系法官,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某一次性偿还10万元,剩余的5万元于12月份履行完毕。
同时,申请人何某恰是该院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标的额共计8万元。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8万元发还其他申请人,三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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