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荔浦:劳务受伤引纠纷 铁腕执行暖人心
2019-06-12 15:46:38 | 来源:荔浦执行微信公众号 | 作者:胡海淘
  “这下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感谢荔浦法院、感谢李法官,没想到一个月就能拿到赔偿款,真是雪中送炭啊!”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莫某亩拿到赔偿款后,脸上的阴霾悄然散去。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莫某亩在被执行人莫某贵、黄某敏合伙开办的炼油厂负责技术管理,2017年6月8日凌晨,申请执行人莫某亩在生产作业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间发生火灾,致使莫某亩皮肤大面积烧伤,共住院38天,出院后落下伤残。后莫某亩就事故赔偿一事与莫某贵、黄某敏协商未果,遂向荔浦法院提起诉讼,荔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莫某贵、黄某敏上诉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莫某贵、黄某敏赔偿莫某亩医药费等68424.17元。后莫某贵、黄某敏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身心双重煎熬的莫某亩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19年5月向荔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荔浦市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收到案件后,本着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又考虑到本案申请执行人身体状况不好,后续治疗仍需康复医药费,将其列为重点执行对象。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3万元余款银行存款后立即采取了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扣划到账立即向莫某亩发放执行款,以缓解莫某亩现实的经济困难。

  针对莫某贵、黄某敏拒不履行的情形,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前来法院,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被执行人,希望换位思考,考虑莫某亩目前的困境,尽快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限制消费惩戒,情节严重的,可采取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黄某敏迫于执行压力,将余款35520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莫某亩,该案顺利执结。

  救命钱铁腕执行到位,不仅让生活艰苦的莫某亩又有了着落,也体现了荔浦市法院执行干警执行攻坚的决心和毅力,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再次为执行攻坚行动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责任编辑:杨智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