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分析利弊解矛盾 冰释前嫌促和解
2019-06-12 15:21:0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对不起,是我的不对,诚恳向您道歉……”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孙某与申请执行人辛某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圆满得以解决。

  原来,辛某是某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一次执法过程中被违法摆摊的孙某打伤,治疗花费了8000余元。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未履行义务,辛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孙某是一名低保户,且患有脑梗塞,还有一个上学的孩子,每月570元的生活费捉襟见肘,因生活所迫平日在路边摆摊,来贴补家用及医药费。

  面对法官,孙某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十分后悔,但表示确实无法一次性还清辛某的医药费,其愿意每月从低保费中偿还一部分。承办法官将情况反馈给辛某,起初他一直不能理解孙某的行为,称当时自己始终在苦口婆心的劝导,没有任何暴力执法行为,却被孙某打伤,心里很是委屈,坚决要求孙某一次性还清医疗费。执行法官从案件的利害关系给孙某进行分析,被执行人是一名脑梗患者,如果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非但不能起到良好效果,还会导致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甚至会引起病情的加重,况且被执行人还是低保户,除非被执行人同意,否则法院无法强制执行低保费用。倘若被执行人愿意每月偿还一部分,至少预期可收回损失,对双方都是利好。经过法官的分析,辛某认可法官的意见,但要求孙某必须诚恳道歉。通过法官耐心工作,孙某向辛某道了歉,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得以执结。

  在执行这此类案件中,通过采取分析利弊,找准解决矛盾的突破口,用对方式方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但使案件顺利了结,也促进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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