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中院出台意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19-06-11 15:51:03
中国法院网讯 (吴凰汇 陈雁) 6月10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更新服务理念、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从严打击破坏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加大执行力度、完善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该《意见》的发布实施为全市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更新服务理念,找准法院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增强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识,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服务,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坚持企业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加大司法保障力度,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审慎使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建立“立、审、执”企业维权“绿色快速通道”,加大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健全多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依法有序、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妥善审理涉企行政案件,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意见》要求,要依法从严打击非法干扰、破坏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财产等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等犯罪。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强迫交易、高利贷等违法犯罪。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系,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意见》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产权利益。要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要完善长效机制,构建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完善送法进企业制度,做好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该《意见》的发布实施为全市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更新服务理念,找准法院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增强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识,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服务,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坚持企业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加大司法保障力度,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审慎使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建立“立、审、执”企业维权“绿色快速通道”,加大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健全多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依法有序、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妥善审理涉企行政案件,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意见》要求,要依法从严打击非法干扰、破坏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财产等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等犯罪。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强迫交易、高利贷等违法犯罪。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系,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意见》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产权利益。要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要完善长效机制,构建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完善送法进企业制度,做好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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