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院司法服务进企业
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2019-06-04 10:14:07
     中国法院网讯 (冼玉凤)  5月31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少红率该院负责民商事案件审理的员额法官等12人走进铁山港区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司法服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以及“6·5”环境日宣传活动,向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以及辖区相关企业发放了《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十五”条风险提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以及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并与工业区管委会、企业代表座谈。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铁山港区法院、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环保金融股、铁山港区人社局仲裁院、铁山港区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北海炼化公司、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田少红在会上强调,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生态环保意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希望工业区管委会及辖区内企业将依法营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融入到企业发展中,北海法院将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并就工业园管辖内的环保法律问题、劳动人事争议问题以及为企业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等问题同与会代表们进行探讨,征求意见和建议。

  会上,企业代表们提出了关于劳动保险、环保责任划分、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田少红副院长及民商团队的员额法官们结合审判实践,向企业代表介绍了劳动合同、环保公益诉讼等法律适用问题,就如何防范和化解提出了建议,并对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给予详细解答。

  会后,工业区管委会及企业代表们表示,这样的司法服务形式效果好,既能更好地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又能提醒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对优化辖区企业营商环境,共同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起到较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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