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祥符区法院抽丝剥茧 精准发力促和解
2019-05-30 16:02:30 |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李子维
  5月28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种途径,抽丝剥茧,最终获取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并得知被执行人和申请人之间的隐含借贷关系,通过耐心劝说调解,最终使得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案顺利达成和解。

  某建筑公司和某劳务公司因建设施工引发纠纷。2010年12月,某劳务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由某劳务公司对某建筑公司的某项目进行劳务承包,双方并约定承包方式、承包面积和结算方式。后双方进行结算时某建筑公司应支付劳务款共计787万元,而某建筑公司在支付640万元劳务款后,剩余的147万元劳务款至今未付。经某劳务公司多方催要,某建筑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结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劳务公司诉至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和违法发包人为该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故法院依法判决某建筑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劳务公司支付剩余147万元劳务款,同时某开发公司在其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但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某劳务公司向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杞县法院执行干警网上和线下查控,未发现该建筑公司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再陷入执行不能。后经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转由祥符区法院执行。接收案件后,该院执行干警在对其查控过程中,也未发现该公司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且在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打电话时,对方也基本是拒不接听。

  眼看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为保障胜诉人权益及时实现,执行干警又通过多种途径寻找解决该案的突破口。根据执行经验,执行干警推断某建筑公司的内部人员应当知道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联系方式。于是执行干警转而向其内部员工打探消息,最终获得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在取得该开发公司陈某的联系方式后,执行干警在释法说理下,说服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前来法院协商此事。在敦促陈某尽快履行义务时,陈某向法院提供线索,声称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曾向其公司借款120万元,同时由于某建筑公司和其经常有业务往来,所以自身也欠某建筑公司部分工程款。

  得知这一线索,执行干警传唤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前来法院。在查清三者彼此债务纠纷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决定从法理入手,说服当事人尽快履行法院生效确定义务。经过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某开发公司陈某表示自己愿意以王某借的120万元的钱款与此次执行的费用相抵偿,用以支付所欠的劳务款,对于下欠的劳务款,公司会每月向劳务公司支付,直至还清为止,同时自己欠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款也予以抵消。该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也表示同意此和解协议,最终该案顺利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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