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镇
江苏省宿迁市两级法院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启发,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开启了为服务大局、诉前化解矛盾的新征程。
依托缓冲地带让民间纠纷在“公堂”外“着陆”
泗洪金氏缘农机有限公司向朱某出售一辆价值25500元的履带式拖拉机,双方约定朱某于2017年年底前支付所有的购机款,但朱某以该公司未兑现配送方盒等随机零部件承诺为由,未按约定给付该公司购机款,该公司多次催缴购机款无果,到泗洪县人民法院立案。
立案法官了解了纠纷的来龙去脉后,认为符合委托调解条件,于2019年1月22日通过县大调解指挥中心调度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委托调解。泗洪县车门乡司法所于当日接受委托调解事项,并随即指派车门乡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1月26日,经车门乡两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朱某当场给付该公司9000元,剩余的购机款按调解协议约定时间分期履行。
据了解,泗洪法院根据“诉源治理、诉前分流”的纠纷化解思路,经与县大调解指挥中心业务对接,开设8个账号,通过诉前委托的方式委托该系统进行线上流转,将纠纷分流至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2019年1至3月,泗洪法院共计线上委托调解1294件,调解成功394件,调解成功率为30.55%。民商事案件新收2441件,比同期减少535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同比下降17.97%。
搭建联动平台对“跑”进法院的纠纷“一站式”解决
诉前化解不是万能钥匙,对于“跑”进法院的案件纠纷如何高效解决?宿迁中院认为,已起诉到法院的纠纷,仍有相当一部分适宜通过调解解决,或者具备仲裁解决的基础。
“要深入交流研讨,碰撞思想,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明确思路,积极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全力推动矛盾前端治理、纠纷多元化解取得突破。”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宿迁市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上,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飚向全市法院发出动员令。
4月28日,宿豫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室试运行,来自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进驻上岗。值班律师调解员根据调解程序依法开展诉前、诉中调解,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4月30日,宿豫区法院律师服务站值班律师调解员王冬阳组织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某就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调解。经过30分钟的释法明理、细致引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张某给付拖欠2年多的物业费4000元。
记者了解到,宿豫、沭阳两家法院不断拓宽调解渠道,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公安局等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仲裁调解等多形式的调解模式,成立“人民法官工作室”“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合议庭”等矛盾多元调处平台,提供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等功能的“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基层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等人员的作用,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宿城区人民法院加大与乡镇综治办、司法所的协调与沟通,使其适时介入诉前调解工作;掌握好诉前调解工作的范围。今年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案件18件,速裁调处纠纷案件52件。
泗阳县人民法院推出推进组织机构对接、线上信息对接、线下流程对接“三个对接”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一站式”解决“跑”进法院的纠纷案件。宿迁各基层法院还分别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沭阳县境内一年约发生大小交通事故2万件,每年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不到2000件,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在诉前化解了大量纠纷,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
加强培训指导让调解员成为纠纷化解的“好把式”
“卢法官通过列举经常发生在我们农村的小案例进行释法明理,形象生动,通俗易懂,让我豁然开朗,为我们今后做好村民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思路方法!”4月19日上午,刚听完法治课走出镇“法律讲堂”的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人民调解员仲其军对沭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卢思东的讲课称赞说。
这是沭阳法院培训人民调解员的一幕。近年来,宿迁市人民调解员的队伍不断壮大,全市法院16个人民法庭,每个法庭均设有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当地有威信、公道正派的人士做人民调解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泗洪法院今年先后7次对辖区3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该院负责培训的法官按照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联系工作实际,以农村矛盾纠纷的防范与调处,在纠纷调解中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围绕婚姻家庭、土地权属、人身损害赔偿等常见纠纷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辖区内调解成功的案例进行了以案释法。
沭阳法院庙头人民法庭实行以审代训的方法,常年组织调解员旁听开庭,选择典型案例组织观摩庭审。从今年1月起,法庭对辖区乡镇矛盾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员调解未果而法庭审理案件一律邀请调解人员旁听庭审,参与对案件的调解。
据统计,去年以来,宿迁两级法院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达2500余人次,有力地提高了依法化解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