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开走被封船舶 “大胆”渔民被拘
2019-05-22 15:05: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忠宝 钟凯
厦门海事法院执行干警再次登上涉案船舶。
5月7日下午,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批捕决定,对本辖区浯屿岛渔民陈安某实施批捕。至此,厦门海事法院出重拳严惩首起拒执案初战告捷!
2017年3月,陈安某以“闽龙渔66799”号船舶作抵押,向龙海市某银行贷款180多万元,因逾期不还且不履行法院调解协议,厦门海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于2019年2月13日上午依法对涉案船舶实施扣押。当日下午,执行干警考虑到船舶看管等安全问题,再次返回船舶扣押海域,却发现涉案船舶已无影无踪。
厦门海事法院经调查认为,被执行人陈安某在获知“闽龙渔66799”号船舶被法院扣押后,采取“撕封条、驾船跑、改船名”的方式,拒不履行裁定书义务,致使法院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极为嚣张,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后,厦门海事法院果断采取行动,向龙海市公安局送交相关材料,龙海市公安局于2019年4月24日立案并将陈安某抓获。4月28日,法院执行干警将停靠在另一海域的涉案船舶再次实施扣押,并拖至安全海域看管。目前,陈安某将面临法律进一步制裁。
2017年3月,陈安某以“闽龙渔66799”号船舶作抵押,向龙海市某银行贷款180多万元,因逾期不还且不履行法院调解协议,厦门海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于2019年2月13日上午依法对涉案船舶实施扣押。当日下午,执行干警考虑到船舶看管等安全问题,再次返回船舶扣押海域,却发现涉案船舶已无影无踪。
厦门海事法院经调查认为,被执行人陈安某在获知“闽龙渔66799”号船舶被法院扣押后,采取“撕封条、驾船跑、改船名”的方式,拒不履行裁定书义务,致使法院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极为嚣张,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后,厦门海事法院果断采取行动,向龙海市公安局送交相关材料,龙海市公安局于2019年4月24日立案并将陈安某抓获。4月28日,法院执行干警将停靠在另一海域的涉案船舶再次实施扣押,并拖至安全海域看管。目前,陈安某将面临法律进一步制裁。
责任编辑:孙欣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