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召开
2019-05-21 10:56: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卫平 程洁
5月16日,第十三次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议在苏州召开。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区域执行协作,拓宽协作区范围和协作的内容。
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议是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法院执行工作交流协作平台,自1999年构建以来,在各地法院的努力下,执行工作协作一直处于良性发展状态。会议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长三角和华东地区法院在现有协作平台基础上深化合作,是落实党中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将对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家法院交流了近几年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会议指出,各地法院拓展执行协作内容的需求日益增强,但目前,协作区事项委托机制尚不健全,异地执行缺乏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渠道,协作区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近年来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协作区法院共同签署了第十三次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议纪要,就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执行协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来自协作区内各高级、中级法院的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参加会议,特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议是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法院执行工作交流协作平台,自1999年构建以来,在各地法院的努力下,执行工作协作一直处于良性发展状态。会议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长三角和华东地区法院在现有协作平台基础上深化合作,是落实党中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将对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家法院交流了近几年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会议指出,各地法院拓展执行协作内容的需求日益增强,但目前,协作区事项委托机制尚不健全,异地执行缺乏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渠道,协作区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近年来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协作区法院共同签署了第十三次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议纪要,就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执行协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来自协作区内各高级、中级法院的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参加会议,特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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