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照暂扣期间醉驾获刑二个月并处罚金
2019-05-17 09:51:45
中国法院网讯 (邓文辉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熊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9年3月1日晚,被告人熊某酒后驾驶汽车被民警查获。经吹气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民警将熊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熊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27.6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另查明,熊某于2018年10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期限至2019年4月4日止;2018年11月,因暂扣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罚款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熊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3月1日晚,被告人熊某酒后驾驶汽车被民警查获。经吹气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民警将熊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熊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27.6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另查明,熊某于2018年10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期限至2019年4月4日止;2018年11月,因暂扣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罚款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熊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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