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奋斗谱写青春诗篇
——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彭峰法官的故事
2019-04-30 16:25: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晓霞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奋斗书写着自己的故事,以强烈的使命感、高度的责任心,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着。虽没有世人皆知的名誉,但却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塑造了一种不平凡的敬业精神,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付出了满腔热忱。

  彭峰,男,38岁,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从2003年参加审判工作以来,他用青春、责任与奉献始终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业务精湛,从一名普通的法官逐步成长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骨干,凭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追求和对审判工作的挚爱,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工作中所遇到的每一次挑战,充分起到了青年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识他的人提起他,总会说“他是一个忙碌的人”,而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己是一个充实的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勤奋好学快速成长

  初任岗位时,他从书记员工作干起,除了自觉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用政治武装头脑,还坚持业务知识积累与学习,注重将自己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认真学习庭审记录、装订卷宗、接待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扎实做好书记员工作。2004年,他利用业余时间复习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他25岁的时候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办案,认真学习领会新出台的法律知识、司法解释,主动向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学习审判技巧、调解经验,请教审判中的疑难杂症案件。他认为,法院的裁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使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这是法官的职责。在工作上一点都不含糊,在案件处理上注重调解,做起调解工作来,耐心、细心、用心,牢牢地秉承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在本职岗位上发挥着自己的光与热。

  服务基层司法为民

  同事们总说,“在他身上,总能感觉到阳光与朝气。”很多接触过他的当事人都说,小彭法官是一位“亲和法官”。正是他的亲和与平易近人,让许多当事人不仅得到了公平正义,也让他们倍感温暖。

  如在处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他跑了不知多少次,对待当事人也像亲人一样,为了方便长期重病卧床的原告李大爷诉讼特采取庭审进床前的形式,顺利地将案件调解。调解不久后,原告李大爷给法院写了一封感谢信,他在信中说道:“感谢彭法官特意上门化解纠纷,因为他的那句‘我跑路不累,只要你好好安享晚年,家庭和睦,我就欣慰’,很快地拉近了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距离,这样平易近人的法官,让我们感动。”

  凡是老年人来法庭咨询有关赡养的问题、起诉赡养案件,他总是特别热心、特别耐心,端茶送水、嘘寒问暖、优先接待,接待老年人咨询300人次,办理涉老案件100余件;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帮助近40余名困难老年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主动对弱势群体主动救济。如在处理原告王某、孙某因女儿溺水死亡诉被告谢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因孙某打麻将疏于对3岁女儿的监护,被告没有过错。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他虽然不是该案的承办人,处于对原告的同情,判决生效后,找到被告反复做思想工作,希望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对原告进行抚慰性补偿,最终被告自愿补偿3000元。

  “广大农民群众缺乏法律知识,维护农民权益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他这样说道。在工作期间,他曾多次深入农村、田间院坝,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农家、院坝开庭、普法宣传等。2008年,辖区乐天村瓦坝组村民王某要求解决与邻居之间的水井用水纠纷,他次日天不亮就带领法庭干警到现场勘察情况,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

  2012年,他调入执行局工作后,以实现申请人债权为追求目标,忘我工作。在执行陆某申请执行罗某货款一案中,偶然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在司机拒不交出车钥匙以及司法警察还未赶到的时候,不放弃执行,以身挡车迫使司机交出了钥匙,最终案件执行到位。经过在执行局的工作锻炼,他觉得,执行法官不仅需要耐力还需要脑力,勇识胆略在平凡的执行岗位上奔跑出了不一样的工作轨迹,每次看到他抬起的脚步,就知道,他又要出发了。

  廉洁自律,勤勉敬业

  “作为青年干警必须要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摒弃为家人、为子女、为一己之私开‘财路’、找‘出路’、铺‘后路’的错误意识,对个人的名利看得开一些,时刻把人民的期望、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里。”他这样说道。

  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中,彭法官接手该案后,不遗余力地追回了保险公司拖欠的赔偿款5万元。“之前,这个钱找保险公司要了多次,实在是太艰难了,感谢彭法官不到半个月就执行到位了。”申请人对他表示感谢买来了一箱水果,也被他退还给申请人了,还批评了申请人这样做法不对。“法官必须恪尽职业操守,坚守廉洁底线,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法官应该让每一个判例,都成为公众信仰法律的基石,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始终保持不为情所动、不为钱所迷,牢固坚守着自己神圣法律阵地,以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拒绝当事人、律师吃请,主动上交“红包”,自工作以来,没有一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彭峰同志凭着对法官职业的深深热爱、对法官职业荣誉的执着追求和确保群众一方平安的坚定信念,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近5年来,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000余件,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心系群众,一心为民,树立新时期青年法官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青春寄语:在青年时代,为了自我光辉的未来,就要敢于在泥泞汗水中摔打,养成不屈的精神,不弯的脊骨。只要有这种精神,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加上社会风浪的考验,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出现具体的成果。

  作者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