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纽威“被蹭名” 诉至法院维权获支持
2019-04-30 10:23:26
     中国法院网讯 (万玉明 艾家静)  近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纽威)诉广东纽威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纽威)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一案,经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苏州纽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苏州纽威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25万元。

  本案中,原告苏州纽威系“纽威”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经十多年的潜心经营与付出,这一商标已成为“金属阀门(非机器零件)、金属水管阀”商品领域中的驰名商标。2018年年底,经原告调查发现,被告在原告的“纽威”商标及字号在阀门行业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且为阀门产品的消费者所熟知时,擅自将“纽威”作为其字号注册并使用,遂将其诉至法院。

  经查,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后,广东纽威于2018年11月15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广东禧永阀门有限公司。

  对于广东禧永公司的原名称中注册含有“纽威”字样的企业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承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抽丝剥茧,一步步对双方作法律释明。

  首先,“纽威”系苏州纽威公司在名称变更前后持续使用的字号,亦是苏州纽威公司所享有的第3994460号“纽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客体。结合苏州纽威公司提交的公司宣传投入、所获荣誉、产值和销售收入排名等证据,以及苏州纽威公司注册并使用在“金属阀门(非机器零件)、金属水管阀”商品上的“纽威”商标为驰名商标的事实,足以认定在广东禧永公司(原广东纽威阀门有限公司)成立之时,苏州纽威公司的“纽威”商标及字号在阀门行业即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为阀门产品的消费者所熟知。也就是说,苏州纽威公司就“纽威”标识所享有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依法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其次,广东禧永公司(原广东纽威)作为阀门行业从业者,在公司成立时,理应知晓苏州纽威公司“纽威”品牌和“纽威”企业名称的知名度,并履行合理避让义务,然而从其公司字号注册及使用情况看,擅自将“纽威”作为其字号注册并使用,同时在公司宣传册及店面上突出使用“纽威阀门”,显然具有攀附苏州纽威公司的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的故意,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再次,广东禧永公司(原广东纽威)注册含有“纽威”字样的企业名称客观上也会导致消费者对两者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对苏州纽威公司的商标和字号的识别功能产生实际害,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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