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法官倾力执行 当事双方皆大欢喜
2019-04-28 08:54:0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航
  “谢谢法官,您费心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再三表示感谢。近日,在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李乙与李甲是邻居,与李丙熟识。李丙由李乙作担保,向李甲借款并出具两张借条,载明借款金额分别为489467元、149195元,共计638662元。未约定担保方式,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1.2分。

  2017年12月21日,借款人李丙意外死亡。在此之前,李丙均按约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2018年6月,李甲将李乙诉至滑县法院,滑县法院依法判决李乙偿还李甲借款本金638662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乙未依法履行还款义务,李甲遂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被执行人李乙依法申报的个人财产状况,其有部分履行能力,但李乙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李乙采取了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因被执行人李乙在被拘留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李甲对被执行人李乙提起了刑事自诉。

  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标的额较大,且申请人李甲在起诉过程中放弃了要求借款方还款的权利,被执行人李乙系担保人,偿还能力有限;而申请人李甲与被执行人李乙又系邻居关系,若对李乙采取刑事处罚,必将激化矛盾,不利于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据此情况,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申请人李甲及被执行人李乙,希望他们能够找到借款人李丙的家人,三方心平气和地商定较为妥善的解决方案。

  经过执行法官悉心调解,申请人李甲与被执行人李乙及借款人李丙的家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李乙偿还申请人李甲借款100000元,下余欠款由借款人李丙的家人代偿。协议达成当天,三方按照协议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后申请人李甲撤回了对被执行人李乙提起的刑事自诉,被执行人李乙感叹到:“若不是法官耐心调解,后果不堪设想!以后我再也不敢随便担保了。”

  法官提醒

  担保有风险,签名要三思。在借条上签名,不仅仅是大手一挥的豪情,还有沉重的责任与义务,更需要有相应的能力与担当,不要因为抹不开面子而累及家人!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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