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三年同窗情意深 误会解开泯恩仇
2019-04-23 14:30:36 |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杜力
“实在对不起了老同学,我一定努力赚钱,早日还清债务!”被执行人贺某十分羞愧地说。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结案。
2017年10月,贺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向同窗好友樊某借款48360元,并约定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贺某却未按时偿还,樊某无奈诉至滑县法院。滑县法院判决贺某偿还樊某借款48360元及利息。法定履行期届满后,樊某不但未得到欠款,还发现贺某联系不上了。一怒之下,樊某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费尽周折才与被执行人贺某取得联系。考虑到申请人樊某与被执行人贺某同窗三年,执行法官就将二人一同约至滑县法院,希望能促使二人达成和解,最大程度维护二人的同学情谊。申请人樊某看到被执行人贺某后十分生气,质问其为何躲起来不见自己。贺某低头不语。在执行法官的再三劝解下,沉默了很久的被执行人贺某才讲述了其中缘由。
原来在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期间,贺某驾驶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所以才导致暂时失联。同时,贺某因该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受害者家属90余万元,现在已经是山穷水尽,实在无偿还能力。申请人樊某了解情况后,当场决定放弃近2万元的利息,并给予被执行人贺某充分的时间偿还借款本金,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樊某撤回执行申请。被执行人贺某十分感动,表示一定会努力赚钱尽早偿还借款,同时对执行法官的良苦用心表示感谢。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捍卫法律的执行者是温暖的。执行法官温情执法,耐心调解,使同学之间的美好情谊得以延续,也使该案圆满结案。
2017年10月,贺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向同窗好友樊某借款48360元,并约定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贺某却未按时偿还,樊某无奈诉至滑县法院。滑县法院判决贺某偿还樊某借款48360元及利息。法定履行期届满后,樊某不但未得到欠款,还发现贺某联系不上了。一怒之下,樊某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费尽周折才与被执行人贺某取得联系。考虑到申请人樊某与被执行人贺某同窗三年,执行法官就将二人一同约至滑县法院,希望能促使二人达成和解,最大程度维护二人的同学情谊。申请人樊某看到被执行人贺某后十分生气,质问其为何躲起来不见自己。贺某低头不语。在执行法官的再三劝解下,沉默了很久的被执行人贺某才讲述了其中缘由。
原来在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期间,贺某驾驶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所以才导致暂时失联。同时,贺某因该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受害者家属90余万元,现在已经是山穷水尽,实在无偿还能力。申请人樊某了解情况后,当场决定放弃近2万元的利息,并给予被执行人贺某充分的时间偿还借款本金,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樊某撤回执行申请。被执行人贺某十分感动,表示一定会努力赚钱尽早偿还借款,同时对执行法官的良苦用心表示感谢。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捍卫法律的执行者是温暖的。执行法官温情执法,耐心调解,使同学之间的美好情谊得以延续,也使该案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高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