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故城:团结协作显成效 巧破难题把案结
2019-04-18 10:23:24 | 来源: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法院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法院执行终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崔某借王某4.5万元,到期未还,王某将崔某诉至故城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并出具了调解书。但崔某到期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崔某既未按通知书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法院对其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期间,执行法官一方面多次通过电话与崔某取得联系,要求崔某来法院接收询问,崔某虽每次承诺来法院,但每到约定时间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至;另一方面通过邮寄对崔某下达了传票,崔某签收后仍未按传票时间来法院。

  2019年4月12日下午5时,得知崔某在家的消息后,法官组织本团队与其他团队干警一行8人驱车前往崔某住所故城县饶阳店镇某村,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干警们至其家处,发现大门从里面反锁,但敲门无人开门。法官当即决定破门而入,很快门被打开了,家中却不见人影。干警们瞬时开启“福尔摩斯模式”,难道崔某已翻墙逃跑?观察院内房屋及墙的整体格局及院内物品摆放等,法官郭某断定,人应该藏在家中某处。果然,经过一番寻找,干警们在室内某处发现了崔某的身影,崔某不得不现身。

  此时,暮色已沉,干警们将崔某带至法院。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崔某认识到错误后,立即设法筹到现金1万元,随即法官联系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将该1万元执行款交付王某。同时,被执行人崔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在两个月内还清。最终,法院未对崔某采取司法拘留,该案终结执行。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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