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细微处 发力关键点
——山东威海法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纪实
2019-04-17 14:22: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段格林 周芳朗
  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两级人民法院聚焦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细微处、发力关键点、出手危急时,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书写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法院答卷”。

  以房抵债 房产企业重获新生近年来,威海房地产迎来了发展高峰期。然而,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稍有不慎,企业就会因资金链断裂走向破产。

  威海某建筑企业就因垫资施工、资金链断裂引发了与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建方可能要承担逾期竣工的高额违约金,而投资方也面临着支付近亿元工程款和利息以及名下数百套房产被查封的风险。

  “房地产市场形势大好,房子卖不出去,资金还不上,案件结不了,‘雪球’越滚越大,一旦审理不当,不仅影响企业经营,更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侯进荣说。如何妥善解决案件,帮助企业摆脱经济困境,成为她一直思考的问题。

  单靠审理、就案办案,肯定行不通,合议庭结合双方诉求,确定了以房抵债的破题思路,盘活大量不动产,化解了两大企业的债务危机。

  该案的成功调解,使十几起关联案件一并得到化解,避免了次生债务危机发生,也验证了“现金抵债+以房抵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2018年,威海中院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采用“现金抵债+以房抵债”方式妥善处置32起案件,标的额2.2亿元,成功避免企业破产、大量员工下岗、银行呆账坏账等负面事件的发生,也为相关企业甩掉债务包袱、再次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放水养鱼” 破除涉企执行死结“如何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和能力。”威海中院执行一庭庭长周爱军说,既要着力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最大化,又要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

  威海中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讲究执行艺术,让方式更灵活、手段更多元。不是把封条一贴了事,不是竭泽而渔,而是通过“放水养鱼”,努力构筑一个多元化解纠纷的框架。

  2017年,武某与某实业总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某实业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武某购房款314.8万余元及履约保证金8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名下所有未售房产被查封。如果贸然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其名下资产,企业就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壤,不仅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也不利于案件执行。

  面对这种状况,高区法院积极与市中院汇报沟通,威海中院调取了全市范围内涉及该被执行人的所有案件,统一调配、协调市级部门及跨区域各部门,基层法院则负责协调区域内各部门及所辖案件当事人,形成了“两级一体”的工作格局。

  为在最短时间内执结案件,经威海中院审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高区法院允许被执行人自行销售名下已被查封的房产,由威海两级法院进行全程监控,并协同地方政府部门进行解封和网签工作。企业除留下少量维持经营的资金外,剩余销售款汇入市中院账户。

  一周时间内,被执行人就销售了10余套房产,不仅按期偿还欠款,还赚取了部分运营资金,企业经营重焕生机。

  法治体检 为民营企业把脉问诊“企业在发展中有没有遇到过法律纠纷?可以畅所欲言,多讲问题,多提建议。”日前,威海中院多名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威海魏桥纺织品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展开专题调研,送法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走访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介绍,详细了解企业遇到的发展风险、职工规范管理、劳动争议化解等问题,提出专业建议,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破解遇到的难题,助推民营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

  找到问题,解决问题。场场走访下来,受访企业对法院带来的司法体检十分满意:“法院的专家给我们传道、授业、解惑,很多曾经困扰我们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让我们在依法治企上更有底气。”

  威海中院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走访,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和多发性问题,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建议,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截至目前,威海法院送法进企已经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连续第6年联系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先后走访211家、帮助解决问题213个。

  走访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仅是威海法院“服务链”的一环。涉民营企业案件,特别是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单靠法院自己的力量无法解决,需要统筹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解决。为此,威海中院与威海市工商联联合出台《共建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并积极与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开展联系协作,建立企业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定分止争、第一地点案结事了。同时完善司法建议机制,运用大数据思维,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开展靶向研究,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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