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泾川:法官抓准时机 以物顶债化积案
2019-04-11 11:08:2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超
  近日,申请执行人贾某与被执行人袁某、史某、樊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顺利执结,以被执行人袁某、史某之前经营的砖厂11万余砖块成功抵顶了欠款37000元。

  被执行人袁某、史某、樊某合伙经营某砖厂期间,因资金周转不便,以个人名义向原告贾某借款37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至今尚未归还。2018年2月23日,经泾川县法院调解,被执行人袁某、史某、樊某答应归还借款,之后仍未履行,同年3月15日贾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立案执行后,经查被执行人袁某、史某、樊某等人经营砖厂期间因欠债数额巨大,砖厂关停后三人均下落不明,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其经营砖厂仅剩几套设备及20余万块砖,同时在调查砖厂财产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袁某、史某、樊某当初四处借款,债主繁多,多人声称砖厂财产归其所有,为执行工作增添了层层阻碍,在当日执行过程中,更是悉数到场,出示各种债权文书,尝试阻碍执行。为此,执行法官耐心解释,打消了几人对抗情绪,随后在当地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详细登记砖厂现有财产,清点砖块数量,为申请人贾某以目前市价成功抵顶了砖块,使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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