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哥哥驾车撞死他人 弟弟替胞兄履行义务
2019-04-08 10:24:55 | 来源:通州法苑微信公众号
  “法官,不能让我哥哥成为‘老赖’,他的债我来还!”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被执行人袁某弟弟温某的电话,温某主动申请替哥哥承担赔偿责任。一起原本难以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此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12月2日,袁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与同方向步行的周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某受伤并于当日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袁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为赔偿问题,周某某的四亲属将袁某告上了法庭。通州法院经审理,判决袁某赔偿四原告因周某某死亡造成的损失38万余元,扣除已经给付的3.5万元,还需赔偿35万余元。袁某和老伴都年逾七十,膝下一子常年在外打工,还有一孙女在身边需要抚养。经调查,袁某线上线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村干部也反映,袁某生活极其困难,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袁某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拘留。这一赔偿纠纷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

  2018年10月,原告向通州法院申请执行。正当法官一筹莫展之时,袁某的弟弟温某找到法官,表示自己虽然很小的时候被父母送养给他人,但这次哥哥有了困难,作为弟弟理当站出来。哥哥若成为“老赖”,以后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自己虽然能力有限,但会尽最大努力补偿受害方。

  得知温某的想法之后,法官立即联系程某等四名申请执行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得知袁某的弟弟愿意代为赔偿,以及温某特殊的家庭情况后,四名申请人被温某的诚意深深感动,当即表示愿意和解,并出具谅解书。最终,温某一次性拿出11.6万元赔偿四名申请人。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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