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法院14年锲而不舍执结交通事故赔偿案
2019-03-29 15:42:00 | 来源:河北法制报 | 作者:李忠勇 郝红花
  3月27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经过14年锲而不舍工作,终于成功执结一起2004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案。

  2004年5月26日,齐某驾驶车主汪某的一辆东风大货车在3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同方向李某驾驶的北京吉普追尾肇事,致使吉普车与相对方向张某驾驶的长安小客车相撞,造成三车损坏、李某腿被截肢、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当地交警大队认定,驾驶人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05年6月4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大货车车主汪某偿付李某医疗费、伤残评定费、残疾赔偿费、假肢维修费等共计25万元,赔偿张某医疗费等1.5万元,司机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汪某和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汪某和齐某均为外县人,执行中始终与法官“玩失踪”,而办案法官通过网上和线下多次查找,均未查到二人银行存款,也未查到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申请执行人李某和张某也提供不出二被执行人的下落,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后来,办案法官到石家庄、新乐等地多方查询,通过公安机关采取临控措施,终于找到被执行人汪某。几年中,通过3次执行,法院扣划汪某24万元赔付李某,汪某拒付剩余部分赔偿款。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井陉法院将汪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向社会曝光被执行人信息,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在法律的威慑下,近日,汪某主动来到法院协商赔偿事宜。经过计算,汪某欠李某的赔偿本金加上利息已达58万多元,除去已还24万元,尚欠34万多元,欠张某本利已达3.2万元。经法官调解,李某和张某在赔偿金额上均作出大幅度让步,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汪某赔付李某23万元、赔付张某2万元。至此,这起持续14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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