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 重唤家庭温情
2019-03-28 14:33:55 | 来源:玉林新闻网 | 作者:陈梅 梁珍玉 杨川
  夫妻离婚,一儿一女分开,各跟一方生活。离婚时本约定双方都有探望小孩的权利,但男方去探望儿子的时候却遭到前妻的拒绝,于是,他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探视权要强制执行,实属不容易。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父与子终于相见,这一幕让在场的人看了倍感心酸。

  谢某某与前妻张某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相恋,之后不久同居,育有一女一子。

  本来儿女双全,双方在2014年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一家人应该幸福生活下去。可3年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张某某到陆川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儿子由张某某抚养,女儿由谢某某抚养,小孩抚养费各自负责,双方都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并且有协助对方探望小孩的义务。

  可离婚后,谢某某要探视孩子却不容易。2018年9月,谢某某因探望儿子遭到前妻的拒绝而向陆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以双方自行协商为由撤销了该案的执行申请。不过,到了2019年2月18日,谢某某再次向陆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协助探望小孩。

  陆川法院执行局法官罗良彬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小孩的身心健康,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让张某某自愿协助为好。可罗良彬给张某某打了多次电话,张某某都不接,谢某某也不知道张某某的行踪,案子陷入僵局。

  之后,罗良彬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张某某娘家的李某某可以联系得上张某某,于是让李某某帮带话给张某某,告知张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不利后果,并要她及时联系法院或者接听法院电话。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李某某帮忙传话后,张某某终于接听了罗良彬的电话,并同意让谢某某探望小孩。

  近日上午,张某某将儿子带到法院,谢某某亦和女儿一起前来。在罗良彬的组织下,双方见了面,女儿跑过来抱住母亲,同时不停地抚摸弟弟,不时喊弟弟的名字、逗弟弟笑。女儿显然对母亲和弟弟甚是想念,见面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或许是因为自小就聚少离多的缘故,儿子对父亲谢某某倒是冷淡许多。而此时的张某某、谢某某就在旁边沉默不语、默默地看着两个小孩的一举一动,眼里尽是为人父母的柔情。

  这本该属于姐弟俩的正常亲昵,可在他们看来,是何等的难能可贵……这一幕,旁人看了都倍感心酸。

  罗良彬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主要就双方以后探望小孩的时间、方式、地点进行更加明确的约定,这样更有利于探望权的实现。

  最后,双方约定每年7月至8月及春节前农历12月期间,将各自抚养的小孩带至当地某派出所进行探望,探望时不得有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言行。双方需要增加探望次数的,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确定,但不得影响对方的生活、生产及小孩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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