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一男子谎称借车实质押 演戏伪造终成诈骗
2019-03-26 10:08:11
中国法院网讯 (黄怡康)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85后青年谢某为获得钱财,编造理由借走朋友车辆,然后以该车质押诈骗钱财。
2018年9月25日晚,被告人谢某和被害人赵某驾驶赵某所有的车辆到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步行街办事,后谢某称有事将车借走,随即联系黄某质押该车。为制造自己是受赵某委托质押车辆的假象,谢某做起临时“导演”,找来熟人假冒被害人赵某并录制了视频,还制作了假身份证,伪造了质押合同、借款借据、委托书等文书。驾驶车辆找到黄某后,用伪造的各种资料骗得黄某信任,以3万元的价格将车质押,后将该款挥霍一空。
案发后,被告人谢某被醴陵市公安局抓获。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醴陵法院近期将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2018年9月25日晚,被告人谢某和被害人赵某驾驶赵某所有的车辆到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步行街办事,后谢某称有事将车借走,随即联系黄某质押该车。为制造自己是受赵某委托质押车辆的假象,谢某做起临时“导演”,找来熟人假冒被害人赵某并录制了视频,还制作了假身份证,伪造了质押合同、借款借据、委托书等文书。驾驶车辆找到黄某后,用伪造的各种资料骗得黄某信任,以3万元的价格将车质押,后将该款挥霍一空。
案发后,被告人谢某被醴陵市公安局抓获。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醴陵法院近期将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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