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欠钱 鳄鱼被封
——广西南宁江南区法院巧用“活封”妥善执行一起借款纠纷案
2019-03-06 08:59: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黄明强 张菁
- 图为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灵艳(左)和干警对库存冰冻封存鳄鱼进行称重。资料图片
-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高级中学英语老师 办公室副主任 黄花春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通过“活封”鳄鱼的方式,不仅在短时间内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符合中央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的要求,这一做法非常值得肯定。在参与见证这次执行活动的过程中,我也深刻感受到执行工作和执行法官的不易。事实上,执行难需要采取综合惩治,形成社会合力才能真正解决。对此,人民法院应当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效率;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上堵住被执行人的财产转移问题;从社会层面来说,必须构建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以完善的信用制度来制约和惩罚恶意逃债的当事人,从而推进执行难问题的最终解决。
- 执行干警有话说 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苏灵艳 对于动物的查封,在我们执行过程中比较少见。一边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民营企业的“硬核”,面对这样的两难局面,我们每一步都走得很谨慎。由于该案的标的物属于鲜活产品,对它的饲养和保值有比较高的要求,因此我们采取了“活封”这一人性化的做法,既确保标的物不贬损,又维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活封”——即在执行过程中,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正常的生产范围内使用包括资金、存货等财产,但不得作出转让等财产处分行为。该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我们也决定暂缓该案的执行,但不解除对鳄鱼的查封。这一做法一方面能保证鳄鱼得到专业人员的管理,另一方面让企业正常运营确保后续债务的偿还。
如果说法院执行干警冻结存款、封车封房都是“雕虫小技”,那么你听说过查封鳄鱼吗?2018年10月1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400多条鳄鱼成了查封现场的“主角”。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2014年4月,从事鳄鱼人工养殖的广西盟展鳄鱼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展鳄鱼)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贷款1750万元,约定两年内还清。因经营不善,盟展鳄鱼并未能按合同及时还款。2015年12月,法院判决盟展鳄鱼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福和担保人陈某华向北部湾银行偿还贷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盟展鳄鱼公司仍未能还款,北部湾银行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若被执行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还款,又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我们将依法对查封的鳄鱼进行处置,变价得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灵艳在该案的布置工作会上说道。
2018年10月11日上午8时,执行干警一行30人来到距法院60公里外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分两组行动,一组对400多条鳄鱼进行详细核查,另一组则约谈被执行人,继续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在正式查封前,我们向饲养员询问了很多注意事项。比如深入到池塘中心进行清点时务必不能背靠栅栏,以防鳄鱼从池塘跃起攻击。”说起这些,执行干警李臻栋还心有余悸。
查封当天,第一组干警在饲养员的陪同下,小心翼翼地走到靠近鳄鱼的地方,但由于塘水混浊且天气寒冷,只有部分鳄鱼趴在石头上休息,深处的鳄鱼无法看清。饲养员提醒,可通过喂食的方式清点数量。只见饲养员向池中扔下一桶生肉,池里的鳄鱼迅速游动起来。经过一番清点,鳄鱼数量为400余条。
此外,冷库里的冰冻鳄鱼也被依法查封。被取出的鳄鱼大都长近2米,重约30公斤,而市场上的价格接近每公斤400元。这是大部分执行干警第一次和鳄鱼亲密“接触”。
此时,另一组执行干警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福进行沟通教育。“这些鳄鱼就是我的命根子,养殖场的资产可以抵偿银行欠款,我愿意积极配合。但如果强制将鳄鱼养殖场处理掉,企业马上就会倒闭。” 陈某福的眼神透露出焦急与无奈。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若无法妥善处理鳄鱼,容易造成其价值贬损。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希望能达成最佳的解决方案。两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将分四年还清欠款。江南区法院决定对鳄鱼实行“活封”,并要求该公司不得私自变卖或损毁。至此,该案取得了关键进展。
据了解,2018年以来,江南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693件,结案4704件,结案标的额10.75亿元,实际到位金额3.87亿元。该院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接受全国首批第三方评估时,各项核心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运行态势良好。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2014年4月,从事鳄鱼人工养殖的广西盟展鳄鱼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展鳄鱼)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贷款1750万元,约定两年内还清。因经营不善,盟展鳄鱼并未能按合同及时还款。2015年12月,法院判决盟展鳄鱼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福和担保人陈某华向北部湾银行偿还贷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盟展鳄鱼公司仍未能还款,北部湾银行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若被执行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还款,又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我们将依法对查封的鳄鱼进行处置,变价得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灵艳在该案的布置工作会上说道。
2018年10月11日上午8时,执行干警一行30人来到距法院60公里外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分两组行动,一组对400多条鳄鱼进行详细核查,另一组则约谈被执行人,继续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在正式查封前,我们向饲养员询问了很多注意事项。比如深入到池塘中心进行清点时务必不能背靠栅栏,以防鳄鱼从池塘跃起攻击。”说起这些,执行干警李臻栋还心有余悸。
查封当天,第一组干警在饲养员的陪同下,小心翼翼地走到靠近鳄鱼的地方,但由于塘水混浊且天气寒冷,只有部分鳄鱼趴在石头上休息,深处的鳄鱼无法看清。饲养员提醒,可通过喂食的方式清点数量。只见饲养员向池中扔下一桶生肉,池里的鳄鱼迅速游动起来。经过一番清点,鳄鱼数量为400余条。
此外,冷库里的冰冻鳄鱼也被依法查封。被取出的鳄鱼大都长近2米,重约30公斤,而市场上的价格接近每公斤400元。这是大部分执行干警第一次和鳄鱼亲密“接触”。
此时,另一组执行干警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福进行沟通教育。“这些鳄鱼就是我的命根子,养殖场的资产可以抵偿银行欠款,我愿意积极配合。但如果强制将鳄鱼养殖场处理掉,企业马上就会倒闭。” 陈某福的眼神透露出焦急与无奈。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若无法妥善处理鳄鱼,容易造成其价值贬损。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希望能达成最佳的解决方案。两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将分四年还清欠款。江南区法院决定对鳄鱼实行“活封”,并要求该公司不得私自变卖或损毁。至此,该案取得了关键进展。
据了解,2018年以来,江南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693件,结案4704件,结案标的额10.75亿元,实际到位金额3.87亿元。该院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接受全国首批第三方评估时,各项核心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运行态势良好。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