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交叉抚养执行问题新探索
2019-02-27 14:09: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蒋紫薇
一边是以孩子需要上兴趣班、孩子不愿意离开等为由拒不交接孩子的母亲,一边是长期未见到孩子的父亲,在交叉抚养案件的执行中,离异夫妻往往成为水火不容的对立面。这类案件的执行,更是屡屡重挫他们的旧伤,也常常伴随孩子的泪水。
如何防止类似执行旧疾一再复发,为孩子和双方家庭开辟一片崭新的天地?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该类案件的执行做出了新的探索。
困境:抚养权交付的博弈
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裁判一直是考验法官智慧的难点。法官采用判决或调解离婚夫妻双方交叉抚养孩子的方式,既可以让夫妻双方都享受到与孩子相处的机会,又可以避免双方因探视权问题引发纠纷,一定程度上给予破碎家庭修复情感的时间和空间,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接连不断的关于孩子交付问题的执行申请。
小阳的父母就是其中之一。2019年1月,是5岁的小阳上幼儿园以来的第二个寒假,却已经是他第五次来到法院。小阳3岁时,母亲叶子向法院起诉与父亲阿东离婚,经初审判决、二审调解,双方达成“以寒暑假为界,小阳由双方交叉抚养”的共识。
然而,自二审法院调解结案后,关于孩子交叉抚养的问题,叶子和阿东纠纷不断。两年前,阿东因拖延交付被申请执行,而今年寒假,母亲叶子以孩子不愿意为由,拒不交出孩子而成为被执行人。
“交叉抚养的执行难点在于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当事双方互不相让、针锋相对的结果是浪费大量司法资源,伤害了双方家庭及子女。一味地教育疏导或者单纯的强制手段在实践操作中收效甚微,为了防止类似的执行旧疾反复发作乃至蔓延扩散,我们一直在积极探索,致力于找到根治的良方。”海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靖峰表示。
突破:以情释法为疏,间接执行为堵
考虑到小阳已经逐渐长大,父母多次到法院强制交付抚养,将对孩子的内心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海沧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疏堵兼用”的方法,启动执行预案。
“我们首先考虑的还是要做好双方情绪的疏导工作,请院里的家事调查员协助我们,先‘背对背’约谈两人,安抚两人的情绪,阐明法律所赋予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另外,在双方情绪较为稳定时,组织他们‘面对面’沟通,把问题摆在台面上来讲。”执行法官吴建中说,“因为叶子的态度比较顽固,我们联系了其居住地居委会、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介入,并约谈叶子的父母等人,借助外围力量来劝说她交出孩子。”
另外,为维护法律权威,对于被执行人叶子,海沧法院准备在对其释明法律责任后,如其依旧拒不交付孩子,则采用拘留的间接执行措施,并通知媒体到场对拒执行为予以曝光。
“执行预案启动后,我们多次组织双方碰面商谈,但母亲叶子始终态度消极,为了有效推动这个案件的执行,避免矛盾升级,我们责令叶子立即将孩子交给父亲,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吴建中介绍道。
1月31日上午,再次沟通无果下,海沧法院依法对叶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当日中午,叶子的父亲将孩子带至法院交给阿东,并请求法院解除对叶子的拘留措施。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当下春节前的特殊节点,从善执善了的角度出发,执行法官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归根:善执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执行案件中,交叉抚养案件的执行尤为特殊,因为它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两个家庭的未来。如果仅仅简单依靠强制执行措施,追求个案执结,会导致被执行人产生逆反心理,让后续的执行难度增加,同时无休止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因此更需慎重决策,长远考虑,果断处置。
为从根源上解决交叉抚养问题的执行,海沧法院从善执入手,做到刚柔相济、恩威并行。
“涉及抚养权纠纷的执行,首先,我们注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内外疏导。内就是从当事人出发,对双方当事人分别约谈,充分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愿,找准问题症结,以子女利益为落脚点积极疏导;外就是借助外围力量,一是通过家属、亲朋、同事等对当事人进行劝导,二是积极引入法院家事法庭中的家事调查员等力量,利用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三是积极寻求民政、街道居委会等部门的支持,共同介入,多力齐发,就个案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疏导方案,以求能够柔性的推进案件的交付执行。”吴靖峰介绍。
“当然,在这类案件中,我们也要敢于在合适的时机采取强制手段。对于妨害人民法院正常活动的拒执行为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以维护法律权威。我们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并将执行公开反哺执行工作,在部分案件中善于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对执行过程予以直播、曝光,扩大影响力和威慑力,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拒执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吴建中补充道。
婚姻家庭纠纷的执行考验执行法官的智慧,更需要案件双方父母的理解配合。这类案件影响的不仅是一个孩子的心灵,也是两个家庭的幸福。2018年以来,30对离异夫妻中有28对夫妻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摒弃前嫌、依照判决自觉履行义务,最终选择放手,用自行交接的方式交叉抚养孩子。
如何防止类似执行旧疾一再复发,为孩子和双方家庭开辟一片崭新的天地?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该类案件的执行做出了新的探索。
困境:抚养权交付的博弈
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裁判一直是考验法官智慧的难点。法官采用判决或调解离婚夫妻双方交叉抚养孩子的方式,既可以让夫妻双方都享受到与孩子相处的机会,又可以避免双方因探视权问题引发纠纷,一定程度上给予破碎家庭修复情感的时间和空间,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接连不断的关于孩子交付问题的执行申请。
小阳的父母就是其中之一。2019年1月,是5岁的小阳上幼儿园以来的第二个寒假,却已经是他第五次来到法院。小阳3岁时,母亲叶子向法院起诉与父亲阿东离婚,经初审判决、二审调解,双方达成“以寒暑假为界,小阳由双方交叉抚养”的共识。
然而,自二审法院调解结案后,关于孩子交叉抚养的问题,叶子和阿东纠纷不断。两年前,阿东因拖延交付被申请执行,而今年寒假,母亲叶子以孩子不愿意为由,拒不交出孩子而成为被执行人。
“交叉抚养的执行难点在于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当事双方互不相让、针锋相对的结果是浪费大量司法资源,伤害了双方家庭及子女。一味地教育疏导或者单纯的强制手段在实践操作中收效甚微,为了防止类似的执行旧疾反复发作乃至蔓延扩散,我们一直在积极探索,致力于找到根治的良方。”海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靖峰表示。
突破:以情释法为疏,间接执行为堵
考虑到小阳已经逐渐长大,父母多次到法院强制交付抚养,将对孩子的内心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海沧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疏堵兼用”的方法,启动执行预案。
“我们首先考虑的还是要做好双方情绪的疏导工作,请院里的家事调查员协助我们,先‘背对背’约谈两人,安抚两人的情绪,阐明法律所赋予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另外,在双方情绪较为稳定时,组织他们‘面对面’沟通,把问题摆在台面上来讲。”执行法官吴建中说,“因为叶子的态度比较顽固,我们联系了其居住地居委会、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介入,并约谈叶子的父母等人,借助外围力量来劝说她交出孩子。”
另外,为维护法律权威,对于被执行人叶子,海沧法院准备在对其释明法律责任后,如其依旧拒不交付孩子,则采用拘留的间接执行措施,并通知媒体到场对拒执行为予以曝光。
“执行预案启动后,我们多次组织双方碰面商谈,但母亲叶子始终态度消极,为了有效推动这个案件的执行,避免矛盾升级,我们责令叶子立即将孩子交给父亲,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吴建中介绍道。
1月31日上午,再次沟通无果下,海沧法院依法对叶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当日中午,叶子的父亲将孩子带至法院交给阿东,并请求法院解除对叶子的拘留措施。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当下春节前的特殊节点,从善执善了的角度出发,执行法官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归根:善执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执行案件中,交叉抚养案件的执行尤为特殊,因为它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两个家庭的未来。如果仅仅简单依靠强制执行措施,追求个案执结,会导致被执行人产生逆反心理,让后续的执行难度增加,同时无休止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因此更需慎重决策,长远考虑,果断处置。
为从根源上解决交叉抚养问题的执行,海沧法院从善执入手,做到刚柔相济、恩威并行。
“涉及抚养权纠纷的执行,首先,我们注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内外疏导。内就是从当事人出发,对双方当事人分别约谈,充分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愿,找准问题症结,以子女利益为落脚点积极疏导;外就是借助外围力量,一是通过家属、亲朋、同事等对当事人进行劝导,二是积极引入法院家事法庭中的家事调查员等力量,利用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三是积极寻求民政、街道居委会等部门的支持,共同介入,多力齐发,就个案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疏导方案,以求能够柔性的推进案件的交付执行。”吴靖峰介绍。
“当然,在这类案件中,我们也要敢于在合适的时机采取强制手段。对于妨害人民法院正常活动的拒执行为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以维护法律权威。我们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并将执行公开反哺执行工作,在部分案件中善于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对执行过程予以直播、曝光,扩大影响力和威慑力,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拒执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吴建中补充道。
婚姻家庭纠纷的执行考验执行法官的智慧,更需要案件双方父母的理解配合。这类案件影响的不仅是一个孩子的心灵,也是两个家庭的幸福。2018年以来,30对离异夫妻中有28对夫妻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摒弃前嫌、依照判决自觉履行义务,最终选择放手,用自行交接的方式交叉抚养孩子。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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